4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的环境利益,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去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设立了生态环境执法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曹立平局长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曹立平: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媒体监督和参与一直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更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也正是得益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和监督,促使一大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在这里,我谨代表生态环境执法局,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支持、帮助、参与和理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党的十九大要求,坚持厉行法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的行为。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就生态文明建设再次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优化环保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治污攻坚,需要一支坚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部署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举措。国家机构改革之后我们这个部门由环境监察局更名为生态环境执法局。这个变化,不是一个简简单单名字的更替,而是越来越重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新组建的生态环境执法局主要任务,按照部党组的安排,我考虑可以用四句话十二个字来概括,“打攻坚、强执法、促规范、带队伍”。
打攻坚,就是团结和带领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发挥好“排头兵”“冲锋队”的作用,积极投身于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这也是“重中之重”的任务。
强执法,就是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对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和查处的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
促规范,就是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建设,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式管理,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阳光和透明。
带队伍,就是把握综合执法队伍改革的重大机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下一步,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日常监督执法结合起来;
二是把规范执法行为和优化服务方式结合起来;
三是把深化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和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结合起来。
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注、支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下面,我很高兴接受大家的提问。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今年中央印发文件指出,要把干部从迎评迎检中解脱出来,减少督查检查考核数量。请问生态环境部在压减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上有什么考虑和安排?
曹立平: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是生态环境部抓紧安排部署的一项工作。2018年10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对于统筹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态环境部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统筹规范强化实施方案(试行)》,按照“统筹、规范、高效、服务”原则,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方式,提高效能,大幅减少监督检查考核的数量。按照统筹方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只开展两项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一项就是根据中央的部署,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另一项就是生态环境部直接组织的强化监督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情况相信大家比较熟悉,我就不多说了。我重点介绍强化监督工作。
强化监督重点任务就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7场标志性战役开展,其中包括两方面内容,一类是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和汾渭平原,开展常态化的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另一类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分阶段开展的强化监督工作。按照中央部署,我们对强化监督工作进行统筹设计,具体有以下考虑:
一是做“减法”。2018年11月,按照中央要求,我们认真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所有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过去,我部曾经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共27项,现在减少为两项。一项就是按照中央要求开展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另外26项分别予以撤销或合并为一项,就是强化监督。并且原则上,强化监督要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时间、步骤都要错开。
二是做“加法”,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重点任务整合到一起,纳入强化监督,实现计划、任务、时间、地域、人员、方式等“6个统筹”,大家一起行动。目前,我们正在制定第一轮强化监督工作方案,将统筹安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打击“洋垃圾”进口、“清废”行动等专项任务,将涉及同一地区的多项任务进行整合,由同一拨人同一时段完成,即一次检查多项任务。与统筹前相比,我们进行了估算,到地方进驻时间减少80%左右,并实现规模、人数以及地方配合工作量大幅减少,同时人员调配更合理、任务更高效。
三是做“乘法”。不仅是监督执法,要更加注重帮扶服务,提升效能。如人员组成上增加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帮助地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支持基层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具体实施上,实行“四个一”,即:“一次检查、两个阶段”,强化监督每年一次,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来说,就是每年4月至5月,9月至10月期间,分别开展一次强化监督工作。其中,4、5月份开展的强化监督,主要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建立台帐,下半年9、10月份开展的强化监督,主要对这些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所以是一次检查,两个阶段。
“一个平台、多项任务”,督查检查和现场考核等多项任务,均纳入强化监督这一个平台;
“一个为主、分工负责”,执法局负责强化监督归口管理,各司局分工负责;
“一个大组、多个小组”,同时段,一个省份只派驻一个生态环保工作组,并可根据需要设几个专业性小组,比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打击“洋垃圾”进口、还有群众举报案件核查等,都由一个大组到一个省份统筹组织实施,并保证一个地市、一个区县只有一个小组开展工作,一拨人同时要干几项活,比如现场人员可能既要承担“清废”检查,又承担水源地检查任务,既提高效率,又保证质量。
在方式方法上,为提高监督效率,我们要求压缩规模,缩减时间、减少会议,严格控制资料调阅的数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监督期间,原则上,只召开一次会议(即与地方见面沟通,双方交流工作安排),只调阅一次材料,一个专项领域只填报一张表格,避免反复打扰地方工作;同时优化组织方式,确保一个地市只去一次、一个县区只有一个工作组。现场期间轻车简从、独立开展工作,主要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并促进解决,不替代、不干预、不打扰基层正常工作,自己安排吃、住、行,不需要地方陪同,既保证工作实效,又减轻基层负担。
第一轮强化监督情况将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媒体朋友参与监督。
华夏时报记者:请问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曹立平: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是部里的中心工作,也是执法局重中之重的工作。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是生态环境部党组为保障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监管机制创新,是确保压力传递到位、政策落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2018年6月11日生态环境部启动2018-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截至昨天,我们统筹调度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力量1.95万人次,共开展22轮“压茬式”强化监督,现场检查各类点位66.6万个(家次),帮助地方查找并移交5.2万个生态环境问题,并全部拉条挂账,一盯到底。
同时,还做了几件工作,一是针对2017—2018年强化监督交办的3.89万个问题,进行了一一核实,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全面排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内8.03万家企业,发现并推动解决应急预案不落实、不合规问题6394个;三是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立“两散”动态清零机制,交办解决“散乱污”清理不彻底问题1523个,燃煤锅炉整治不到位问题2391个;四是督促“煤改气”“煤改电”工作落实,走访调查村庄2.45万个,全面查清改造工程进展,对1444个村改造工程滞后问题进行督办。摸排出39个城市范围内883家燃气供应公司,并逐一调查供气合同签订情况。这项工作难度是很大的,有的城市燃气公司有50多家,当地政府都不能全部掌握,我们通过摸排,逐一调查核实情况,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供气源头查起,供应39个城市哪个公司,下游再转给谁,最后燃气公司供应给哪些“煤改气”用户,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在整个供暖期间,只要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解决问题,共接到和督办解决257个相关问题,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前不久,我们接到了一个老百姓的表扬信,说“煤改气”核查工作非常负责,发现问题后,三天以内把问题督促解决了。同时组织对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和企业、小火电淘汰等情况开展了专项强化监督,相关情况正在统计和汇总之中。
实践证明,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强化监督模式,帮助地方解决了一大批难点、重点问题,有效推动了中央决策部署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见效。
尽管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污染治理成果仍不牢固,剩下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稍有松劲就可能回潮反弹。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已进入关键期,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必须咬定目标、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具体来说,我们将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加大力度、优化方式,在持续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强化监督的同时,实施定点帮扶。工作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39个城市,计划从5月8日开展新一轮的强化监督工作。
与去年相比,这一轮强化监督在总体安排上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可概况为“五个三”。
首先,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三位一体”包保机制。即,由部机关1个部门或派出机构、1个部直属单位、1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3家单位,共同负责包保1个重点城市。原则上,39个城市的包保工作组,均由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省级生态环境厅局委派处级以上干部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帮助解决难题、有效压实责任、协调推动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3、4月份已经按这种机制进行了试行。具体来说,生态环境部全体干部,今年都要参加一轮次强化监督活动,要深入到攻坚一线去,融入到基层工作中去,面对面倾听基层意见、实打实推动解决矛盾问题。
其次,在工作职责上,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中央决策部署,讲解法律法规和蓝天保卫战任务安排,帮着地方和企业理解好、执行好。二是通过“排查问题列清单,交办政府落责任,核查清单促落实”方式,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具体来说,第一是发现问题,第二是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第三是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排。三是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培养锻炼队伍,严格作风纪律,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同时,我们将把帮扶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人才、政策和技术优势,紧紧围绕基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需要,将生态环境系统相关行政、科技、执法等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提供业务培训,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在工作模式上,坚持“三不原则”。即,不替代地方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主要是帮助查找问题,依法移交地方政府解决。不干预当地正常工作程序,而是督促落实,帮助地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不打扰地方同志工作安排,自行安排吃、住、行,相关费用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协调解决,原则上不增加地方的工作和经济负担。
第四,在工作管理上,实施“三个统筹”。即,建立统一的强化监督帮扶工作机制,统筹调度各现场工作组,统一任务要求;统筹协调各相关司局单位,形成合力;统筹信息汇总和发布,建立问题曝光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在工作要求上,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协调好工作组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关系,发现问题以独立工作为主,解决问题以推动地方为主。二是处理好强化监督与定点帮扶的关系。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三是落实好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把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融入和贯穿到强化监督的全过程,并全员覆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强化作风建设。
澎湃新闻记者:当前,长江总磷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今年1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三磷”综合整治,请问将如何开展这项具体工作?
曹立平:“三磷”整治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产业布局因素,长江经济带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磷化工产能。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都集中了大量的磷矿和磷化工企业。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发展粗放、环境管理滞后,对长江水环境,特别是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主要目的是防范环境风险、促进达标排放、推动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重点,五个阶段。所谓“三个重点”就是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的整治工作,“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和核成效五个阶段。一是查问题,即组织“三磷”问题的排查,掌握问题清单,梳理行业特点。二是定方案,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分类开展整治,推进整治任务。三是校清单,开展强化监督,进行查漏补缺。四是督进展,督促推动整改。五是核成效,核查验收“三磷”专项整治的成效。
前期,我们掌握的情况是,长江经济带地区大约涉及834家企业,目前正在组织地方开展自查,核查基本情况,现在看,企业实际数量要超过这个数。总体安排上,今年先行完成黄磷企业环境整治。磷石膏库情况较为特殊、差异较大,客观上整治难度也较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整治工作。通过以上方式,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摸清“三磷”的数量,消除重大环境隐患,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长江修复攻坚战奠定好的基础。
中国海洋报记者:渤海综合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备受社会关注,生态环境部日前开展了渤海入海排污口以及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核查工作,请问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打算和安排?
曹立平:长江入河排污口、渤海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这项工作我们也称之为“两个口子”的排查整治。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当头炮”、“牛鼻子”。具体来说,主要是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四项任务。目前,排查工作进展是比较顺利,按照既有的部署正在开展相关工作。这项工作在整个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
首先,从“点”上来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前段时间,我们组织在江苏泰州、重庆渝北区(以及两江新区嘉陵江段)和河北唐山黑沿子镇开展了试点排查和实验性排查工作。按照部署,这次排查与以往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只要向长江、渤海排污的“口子”都要应查尽查。这种要求与以往对排污口的管理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以前,重点关注是规模以上的排污口,我们这次坚持“有口皆查”,只要有水流的“口子”,我们就要查。同时,这次排查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
具体工作中,我们采用“三级排查”的方式。第一级排查用无人机,排查疑似排污口;第二级排查是组织人工现场核查,对各类排污口逐一排查,登记确认;第三级排查是对疑难问题和隐蔽盲区进行重点攻坚,查漏补缺,全面建立排污口名录。
从试点情况来看,入河(海)排污口有几个特点。一是数量多。排查的“口子”与以往地方掌握的数据差距很大,应该说是一个数量级到两个数量级的差别。当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此次采取的是全口径排查,认定的标准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二是分布广。沿江沿海地区既有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港口码头,也有城镇小区、农田村庄、施工工地,排污口形态各异。有的排污口没有正规排水管道,有的埋在垃圾堆里面,还有一些污水直接沿河排放。三是隐蔽性强。这次排查发现不少“非典型”的排污口,隐蔽性很强。有的排口藏在草丛里、桥梁下,很难发现。比如,我们在试点排查中,通过无人机飞行,发现了一些排口,后来再进行三级排查,用无人船声呐技术、无人机红外探测,又发现了一些水下的口子,其中有一个排污口,当地政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建的。
其次,从“面”上看,一方面我们主要抓排查整治的标准规范,推动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模式。目前,一批技术规范已经陆续出台。支撑整体工作的排查APP系统已开发完成,并在实际排查中启用。无人机航测技术规范已经印发,资料整合技术指南、现场排查工作要点、排污口监测工作指南等规范也在加紧制定。此次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以前是把规范要求全部制定好才开始,可这次是全新的工作,我们先通过试点制定规范,进而指导全面的工作。
另一个方面,沿江沿海地区都在行动,积极开展排查工作。我们召开了渤海入海、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工作启动会,“两个口子”涉及15个省(市)、76个城市具体实施方案都已经明确,细化了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经费安排,全面铺开了排查工作。有些地区,像烟台、大连等城市,无人机航测工作即将开展。在排污口排查的过程中,相关的整治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比如,重庆市先行先试,在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打击偷排偷放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级排查中,第一级无人机飞行,在渤海地区,准确率大概70%以上;在长江,特别是上游地区,准确率大概是50%左右,这就需要之后人工一步一步丈量,深入排查核对,这个是非常必要的。这就是个“笨办法”,可是把“笨办法”放在整个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去看,这就是个好办法,是个巧办法,因为这是项基础性的工作,关键性的工作。把排污口排查清楚了,把陆上的污染搞清楚了,下一步的环境整治就可以有的放矢。
下一个阶段的重点,就是督促指导各地全面完成无人机的航测任务,也就是第一级排查工作。这个任务相当繁重,其中长江、九条主要支流以及太湖涉及到大约两万四千公里的岸线,渤海大概是三千六百公里的海岸线,加起来接近两万八千公里,要全面进行无人机航测。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接下来还要组织人工徒步排查,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两个口子”的排查任务。
谢谢大家。
封面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华北地区多个城市出现空气质量反弹,请问原因是什么?对完不成攻坚行动目标的城市,是否会追责问责?
刘友宾:每当重污染天气来临的时候,公众总会有一些担心、忧虑,希望我们的蓝天能够天天有,我们也有这种良好的希望。应该看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大力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2013年相比,2018年全国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41.7%;北京市PM2.5浓度从89.5微克/立方米降到51微克/立方米,下降43%;珠三角PM2.5浓度连续四年达标,浙江省也迈入总体达标行列;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次、影响范围、污染程度都有了大幅度降低。回顾世界各国大气污染治理进程,中国近年来在大气治理方面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都是十分罕见的。大家可能注意到,前段时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一个报告,高度评价了近年来中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的路还很长,绝不可能一劳永逸。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大、超出环境容量,我国的大气环境质量仍然还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对气象条件非常敏感。有专家评估显示,气象因素对PM2.5浓度的影响,年际可达±10%,对个别城市可达±15%,月际可达±30%以上。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频发,大幅拉升全年PM2.5平均浓度,一定程度会抵消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从发达国家大气污染治理史来看,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大气污染物浓度在快速下降过程中,遇到气候条件不利,部分时段出现反弹也是可能的,这是客观规律。重点是要看趋势、看发展、看长期,我国目前整体仍处于空气质量快速改善通道,不能因为短期PM2.5浓度反弹,就对治污思路产生怀疑、失去信心,否定前期的努力和成效,动摇今后的方向和目标。
2018年秋冬季以来,总体上看减排力度并没有减弱,相关措施也是有成效的。但受厄尔尼诺影响,冷空气活动较弱,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前两年明显变差,加上少数地方前期改善幅度较大出现自满松懈情绪,使得一些城市PM2.5浓度出现反弹。这充分说明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为加快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下一步我部将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严肃问责。按照我部会同6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对由于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城市,将依据规定严肃问责,不允许以气象条件为理由来应付搪塞。
二是强化监督帮扶力度。目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全国执法力量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正在开展强化监督帮扶,督促各地“冬病夏治”,全面完成治污任务。
三是持续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一市一策”,针对不同城市存在主要问题精准施策,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通过企业信息公开来促进公众参与?
曹立平: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按照“健全制度、更新目录、推动公开、鼓励参与”的要求,不断深化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我部先后印发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文件,规章和规范。规范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更新名录,组织做好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尽快完成名录更新工作,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动公开,自2015年起,我部将各省(区、市)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将纳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的相关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是鼓励参与,指导各地采取通报表扬,有奖举报等一系列做法,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这方面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李干杰部长指示要把它作为一座金矿来挖,作为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性工作。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中,凡是涉及12369群众信访举报的相关信件,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的,我们全部通过强化监督工作组进行核实核查,督办落实。
在5月份将要开始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中,我们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问题的核实核查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地方彻底解决。保证老百姓每一份举报,每一个来信都有着落,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总而言之,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部分地方仍存在名录发布和公开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信息渠道不统一的问题。主要是两个责任没有落实,一个是重点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没有落实,第二个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
下一步我部将在几个方面强化落实工作,一是每年3月底以前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二是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竖立环境信息公示牌。三是加强检查,对公开信息不真实、不及时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我们下一步要指导地方加大这方面的查处力度,确保企业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确保通过信息公开增加社会监督的力度。
记者:请介绍一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的进展?存在哪些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下一步的考虑?
曹立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2018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这是首次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正式纳入国家行政执法序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李干杰部长亲自部署,要求抓好宣贯落实工作。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方案,有序推进改革落地。
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印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北京等11个省(区、市)已初步确定方案或正履行签发程序。还有少数几个省正在起草阶段。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改革既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能整合,又涉及省以下执法机构垂直管理,这也是我们生态环境执法改革的特点,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和省以下机构垂改同步推进,同步实施。落实好这些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勇于担当、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同时,各地相关基础情况差异加大,东、中、西部地区各有不同,要推动实施针对性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目前,一些地区进展尚不平衡,部分地区人员还没有划转到位,有关执法制服、执勤用车等能力保障措施还在推进中。
目前,我们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解读,对省市两级相关负责人实现宣贯解读全覆盖。二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相关要求。三是配合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责权。四是研究出台系列配套制度,并建立调度机制,督促各地落实重点任务、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制度机制。五是组织对新转隶或新转岗至生态环境执法岗位的干部开展实训。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求地方把握好“三个结合”推动改革工作,一是职责整合把握好“统与分”的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依法统一行使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二是队伍组建把握好“责与能”的结合,改革中应做到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组建与人员划转同步操作,全面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三是事权划分把握好“收与放”的结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上收到设区市,实行“局队合一”,执法重心下移,市县级执法机构承担具体执法事项。力求通过改革部署落地见效,推动职责和能力配置更为合理,执法和监督体系更为规范,体制和机制保障更为健全。这是综合执法队伍改革的重大改变,将极大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改革任务分工方案,抓紧做好相关制度机制配套。二是配合相关部委做好执法制服、执法用车配备等保障措施落地。三是促进地方交流经验,督促地方扎实推进改革任务,发布权责清单,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加快建立立功表彰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等,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时代周报记者: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布了大量问题,并移交地方进行整改,请问怎样确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如何避免地方整改“走过场”?
刘友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反对在整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走过场。我们也公布了一些案例,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让地方引以为戒,高度重视。
督察整改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下半篇”文章,只有善始善终做好整改才能够真正让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挥作用,所以我们对各省份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督办,对移交地方整改的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一是在督察反馈意见中明确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在3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国务院,在6个月内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为加强监督,要求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通过中央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是开展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利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系统,每季度开展一次清单化调度,掌握各地整改进展,不断传导压力,拧紧螺丝,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针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每个省(区、市)明确几项重点整改任务,由相关督察局定期盯办,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始终保持督察压力。
此外,在即将启动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们还将继续紧盯督察整改,把第一轮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督察的重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总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绝不能虎头蛇尾,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一定要切实抓好整改,让督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生态环境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