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质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提出,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政府密切配合,摸清底数,快速行动,把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区域环境清理干净,杜绝垃圾、污水入淀。到今年底,雄安新区乡(镇)及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区及白洋淀流域上游两侧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方案提出,围绕雄安新区及周边地区、白洋淀及其外延连通水系等重点区域,以实施工业生产、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方面污染源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入淀河流、黑臭水体、纳污坑塘等整治力度,大力削减入河入淀污染负荷,推进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集中整治的主要任务有10项——
开展纳污坑塘专项整治行动。对淀区内第一批排查的546个纳污坑塘梳理分类,完成监测,确定污染程度与类别,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一坑一档一策”,对现有坑塘加强水质监测及执法监管,杜绝反弹。
开展河道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白洋淀上游入淀河流河道整治,今年底前实现府河、孝义河等入淀河流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按计划完成对河道内和沿岸居民生活垃圾的清理。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实现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开展淀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村庄周边水面管护,建立淀区水面打捞长效机制,对淀区内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规范水面垃圾处理处置,确保河道清洁畅通。
开展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黑臭水体监管养护长效机制,细化监管责任体系和防护措施,阻断外源污染,提高生态自净能力,实现管控及时,修复到位。
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河长制。进一步完善白洋淀流域河长制,市、县、乡党政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并设置公示牌,完善网格化监控机制,公布网格化管理人员及监督举报电话。
开展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按照“一企一策,一业一册”,明确涉水企业关停取缔类名单、整合搬迁类名单、整治改造类名单,实现清单式管理。
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分户收集和集中处理利用,严禁污染物随意倾倒排放。进一步完善禁养区划定范围,全面清理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化和分散养殖场。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运行监管和管网雨污分流专项整治行动。对雄安新区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贮存、处置情况逐一排查,建立台账。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现有合流制管网改造。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长效机制,切断废弃物来源,加大外运处置力度。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非法堆放、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