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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2018环境产业的这些热点话题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15:10来源:网络转载访问:424

对于环境产业来说,2018年是喧嚣的一年。政策、市场、资本均发生变化,企业端压力陡增、争端不断,因而接连产生了不少引发热议的产业话题。值此岁末年初之际,小编特别盘点了2018年度自己心中的一些比较受关注的环境产业话题,以供参考。

1、“国进民退”

资本寒冬后,此前一直被看好的环保市场遭遇重创,环保企业资金链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重创之下,很多民营上市环保企业开始寻求走出难关的突破口。今年,“国资系”大手笔买进民营上市企业股份的现象,在环保领域尤为突出。截至今年11月,就有11起国资意向或已经入股民营上市环保企业的案例发生。包括环能科技、永清环保、东方园林、三聚环保、盛运环保、神雾环保、天翔环境、凯迪生态等业内知名企业。(相关阅读→ 11个月11起!2018年“国资系”大举接盘民营环保上市企业)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去年开始,越来越多的民营上市公司迎来一批新的进入者,很多拥有业务护城河的民营企业的控股权陆续落入了国资的口袋。这是此前金融收缩语境下,较少出现的一个新现象。”

关于“国进民退”的现象,行业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一些企业总结出一条无奈的规律:“在新兴领域,总是民营企业去打头阵,等路探得差不多了,资本和央企国企就接走了。”对此,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认为,一些民营企业在扩张过程中,可能存在思维误区。“国企在资本方面具有优势,民企在创新、技术、专业服务等方面有优势。在资本环境国进民退、重资产环节由国资持有,这不见得是错的。”

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薛涛认为,判断是否“国进民退”比较复杂,需要结合数据辩证来看。他举例:“如污水处理领域的市场份额,如果关注A方阵11家企业的污水处理能力的历年变化情况,国进民退是非常明显的。而如果把我们观察到的39家污水处理企业的处理能力综合来看,实际上是国退民进的。”

对于该话题,在“2018(第十二届)固废战略论坛”上,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吴舜泽、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徐海云等人也都发表了自己独到的看法,具体可参见此次论坛专题报道。(相关阅读→ 论坛观点:如何看待环境产业的“国进民退”?)

2、不省心的危废处理

固废治理政策组合拳之下,固废、危废市场空间加速释放。如今年的固废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危废处理,增加了鼓励临近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川渝、苏、晋等地接连发布危废新政,危废处置攻坚战拉开序幕;大规模的环境督察行动推动了行业规范,在市场层面则带来了危废处置价格的上浮波动;行业并购整合加剧,不少企业开始斥资买买买。同时,尚未发展成熟的行业也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供需不匹配、小散乱问题突出、管理难度大等。

10月,浙江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1万吨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至四川省叙永县处理的消息被媒体披露。由于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位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此次又是穿越两千公里的跨省处理,因而引发广泛关注。“因为我们省内和周边找不到处理的地方,处理能力饱和了。”浙江嘉兴环保局相关人士就此事解释说。而在短短几天后,四川省叙永县发布公告:不同意浙江嘉兴万吨垃圾焚烧飞灰送至我县处理。公告为该事件画下句点,却也暴露了事件背后危废处理及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危废市场的成熟任重而道远。(相关阅读→ 叙永县:不同意浙江嘉兴万吨垃圾焚烧飞灰送至我县处理)

3、增值税与环保处罚

从国内外形势看,当前,减税降费正成为新常态。但在环保产业,尤其对于一些污水固废等处理企业来说,大家却有不同的感受。在E20研究院参与的国家相关部委基础设施运营状况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当前初心美好的营改增不仅没让企业减低税负,实际上“不降反增”,另外因为一些环保监管标准的变化,先征后返等政策也遭遇新的难题,让企业“有苦难言”。

过去,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但按照财税[2015]78号文,水处理企业享受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退税70%,按照适用税率核算后,纳税人的增值税实际税务大约5.1%左右。而且,由于污水经加工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污水处理企业并没有任何销售业务,不可能有销项税票,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销项抵扣,2015年之前的污水处理厂的水价构成中多数都未包含增值税,现在也多数都为因此调价,实际上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同时,78号文还提到环保处罚的影响规则: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点意味着企业只要遇到一次处罚就三年不得翻身,但目前污水处理行业有着诸多客观难处,如很多地方排水系统尚未实现雨污分离,加上管网管理不到位,导致污水处理企业的进水大多超标,而“进水超标”在环保局给予处罚时却不视作可容情的理由。在此前提下,出水稍不达标就要面临三年处罚,对于企业来说未免过于严厉,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一个行为受到了环保、税务的双重处罚”。(相关阅读→ 减税大潮中,环保企业却反馈:税负不减反增,双重处罚损失过重)

4、奔四的污水厂

自2015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污水厂提标成了水处理领域最关注的话题之一。:现行标准是否合理?靠提标是否能够改善水环境?农村污水项目排放标准是否应参照城镇?(相关阅读→ 【争鸣】靠污水厂提标,就能拯救水环境?)

探讨未能得出定论,但环境管理日益严格的走向似已明朗,在实际项目中也开始有所体现。据中国水网统计,虽然国家标准中“一级A”是最高要求,但在实际项目中,已涌现了一波以“地表Ⅳ类水”或“准Ⅳ类水”为排放标准的水务项目。包含黑臭河道、污水处理厂、乡镇水处理、流域治理等。(相关阅读→ 面对新生代“准四类水”污水项目,你准备好了么?)

2018年6月底,浙江印发的《关于实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再次印证了提标大势已在地方铺陈开来。中国水网统计发现,目前不少省市的污水处理厂已成功“奔四”或正在“奔四”的路上,天津、合肥等地也已出台参照“准Ⅳ类水”的地方排放标准(相关阅读→ 盘点那些污水厂“奔IV”的省市)。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对于企业、政府来说都不是小事,因而引发行业激烈讨论。

5、高富帅三峡集团与长江大保护

今年以来,长江大保护工作进入落地阶段。4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还亲自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在共抓长江大保护这项大事业中,生于长江、长在长江的三峡集团成为了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骨干力量。借助长江大保护的契机,三峡集团签署了多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快马加鞭地牵手了一大波新老朋友,努力实现合作、互利与共赢。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三峡集团已经先后与长江经济带沿岸的多个省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城市特点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长江保护工作涉及多个污染治理细分领域,因而三峡集团也与环境产业多家企业展开合作,包括碧水源、东方园林、桑德集团、中国水环境集团、北控集团、光大集团等,半年内在环境产业掀起了巨大波澜。

除合作外,今年三峡集团还拿下了不少大项目,包括77亿的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6.84亿的饶平县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等。12月,三峡集团长江大保护实施主体落户武汉,百亿环保项目即将起航。要说今年环境产业最吸睛的高富帅企业,非三峡集团莫属了。

6、进水超标与出水超标

当前,污水处理领域主要需求从建设转向运营,污水超标问题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由于牵涉行政处罚,污水运营及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厘清成为关注重点。虽然《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明确规定了污水厂上游排污企业排放标准,但在实际运营中,进水超标现象时有发生,也不乏污水厂因此承担高额罚款的案例。我国相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开始出台相关条款(相关阅读→ 解读:河北两厅明确进水异常导致的出水超标应从轻或减免处罚)。而在相关争端案例中,污水厂通常不占优势,举证困难、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显著。

2018年,就有一起颇受行业关注的进水超标与出水超标关系纠纷的案例出现:在日前乌鲁木齐西站污水厂的诉案中,原告污水厂认为由于下水管网倾倒大量含油污染物,超过了原告西站污水处理厂设计的污水处理能力,导致进水口污染超标,而执法方拿出的超标项的“大肠菌群”,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进水口污染物超标与出水口污染物超标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相关阅读→ 最新判决!法院:进水超标与出水超标无明确因果关系!)

针对上述问题,E20环境平台还特别举办“规范监管趋严下,污水厂运营的痛点与风险”的主题沙龙,携手行业专家及各大水务企业,就污水治理行业痛点与风险进行探讨。几位行业律师针对操作中的要点给予重要建议。(相关阅读→ 超标/调价/履约/运营,监管趋严下的污水厂四大痛点怎么破?)

7、垃圾分类市场化

垃圾分类在我国推行已久。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的难度有目共睹。而十三五以来,“垃圾分类”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被重新提出。习主席明确表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今年6月,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杨海英表示,住建部正在加快推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相关阅读→ 住建部将在地级市全面推垃圾分类)

被提到更高层面的垃圾分类应当如何去做?显而易见,按照过去用的方法不行,需要一种完全改变过去的新模式出现。用市场化的手段,开发出新的商业模式+技术手段+工具,有组织地去完成它。今年以来,垃圾分类市场化引起普遍重视,市场层面,合同金额超千万的垃圾分类项目层出不穷,郑州市“7亿级”垃圾分类项目启动招标,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的处理开始提上日程并逐渐落地;政策层面,多地出台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不分类不收运”成为共识;在今年11月,习主席来到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听几位年轻党员在交流社区垃圾分类推广的做法,并表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

针对垃圾分类如何实现市场化,行业也出现了一波热烈讨论。如中国环联网年度金牌专案作家,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垃圾分类委员会主任、贵州高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兰亚军在其系列文章中表示,提出了垃圾分类处理市场化的几点基本内涵及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相关阅读→ 兰亚军:垃圾分类的根本出路在市场化改革);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陈海滨则表示,垃圾分类应走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路线,提倡二分法。(相关阅读→ 陈海滨:垃圾分类应走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路线)

8、重回技术时代

党的十九大后,中国进入了新时代。全国各地生态环境的治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环境产业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中坚力量,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新释放的绝大部分需求没有清晰财务支撑,政府支付意愿大于支付能力,因而地方政府面对两难境地,原来备受欢迎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再被待见。(相关阅读→ 环境产业是“危机重重”还是“涅槃重生”?)

资本泡沫的退却,环保督察的不断加严,使环境产业面临质量改善和资金短缺的双重压力。在此转折之年,作为绿色发展突破的重要支撑,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尤为重要,且伴随环境督察升级,技术支撑作用逐步凸显。(相关阅读→ 环保市场未来的机会在哪里?)

在此情况下,“重回技术时代”成了新常态下的产业诉求及突破口。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指出,产业3.0阶段,进入到综合服务时代,需要技术对产业的各个要素有深刻的理解,从而提供系统服务。在产业4.0时代,也就是两山产业时代,则需要产业思考如何实现内外要素的强链接创造价值奇点,对技术提出了更好更高的要求。(相关阅读→ 1、傅涛:重归技术时代后,环境技术创新的五大趋势; 2、环境产业红利期已过去,效果时代呼唤技术回归)